06/05/2010 14:24 【內房走貨】表列中央近期對房地產市場密集調控措施
《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》表列中央近期對房地產市場展開密集調控措施
日期 政策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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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
4月30日 北京市推11條樓市調控措施,包括要求房地產開發項目在3
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單位;同一購房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商
品住房;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50%以上等。
4月17日 國務院下發《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》指
出,房價過高地區可暫停發放第三套住房貸款,對不能提供1
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
放購買住房貸款;
稅務部門要對定價過高、價格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項目重點清算
和稽查土地增值稅;
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開發和經營;
對土地閒置及炒地房企,銀行不得發放新項目貸款,證監部門
暫停其上市、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。
4月15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14日開會要求,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
庭,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%,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
的1﹒1倍。另外,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
方米以上的家庭,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%。
3月23日 國土部提出,將在房價上漲過快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
完善試點;各地要明確並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;房價上漲過
快、過高的城市,要嚴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設供地。
3月18日 國資委表示,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,78戶
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,在完成
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,退出房地產
業務。
3月12日 北京國土局公告,督辦5宗土地處置情況,其中啟夏房地產及
原股東、李澤楷旗下的盈科集團下屬公司,因為閒置土地被罰
款,被暫停在北京進行土地交易的資格。
3月 9日 溫家寶總理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
健康發展,要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,滿足人民
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。
其中,提出大力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。完善土地收入管
理使用辦法,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。加大對圈地不建、捂盤
惜售、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。
2月20日 銀監會正式發布《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》和《個人貸款
管理暫行辦法》,打擊炒房者和投機行為。
1月10日 國務院發布《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》,二
套房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%。
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,合理引導住房消費
,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,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,加快
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,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五大方
面共11條措施,簡稱「國十一條」。
2009年
12月23日 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正式下發《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
稅政策的通知》細則,明確了從2010年起,不足5年的普
通住宅轉讓,將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
稅,非普通住房則將全額徵收。
12月17日 財政部、國土部等五部委出台《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
的通知》,明確開發商以後拿地「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
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,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
清,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%」。
發商拖欠價款,不得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。
12月14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提出增加供給、抑
制投資投機、加強監管、推進保障房建設等四大舉措,明確提
出要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,俗稱「國四條」。
12月 9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,進一步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,將個人
住房轉讓營業稅徵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,其他住房消費政
策繼續實施。
12月 7日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,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,支持居民
自住和改善性購房需求。
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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