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
H股泄 國家機密
H股泄國家機密
【明報 16.11.2009 專訊】中國證監會頒布新規定,嚴控H股等境外上市公司泄露國家秘密,例如新股向海外監管機構提交上市申請時,倘有資料涉及國家秘密,也要事先取得內地批准。由於「國家秘密」定義廣泛含糊,市場注視現行H股和日後上市的國企,會否為免「踩界」而自行降低透明度,減少向外披露公司及業務最新詳情,而本港監管機構在國家政策的掣肘下,也難以要求中資公司交代實。
恐影響中資公司透明度 中證監、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,日前聯合發表《關於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》,明確要求所有中資企業到海外申請上市時,必須嚴防泄露國家秘密。任何有關國家秘密的資料,企業如要向外披露、向監管機構或其他中介機構(如協助上市的投資銀行)提供,也要依法事先取得批准。企業如無法自行確定資料是否屬於國家秘密,須交由內地相關監管部門判斷。
新《規定》適用於所有境外上市國企(如本港H股)、中資證券行及境外中資控股公司的中國境內持股單位,即本港上市的紅籌也可能受影響。截至上周五,港上市H股有153家,紅籌有95家。
港紅籌股或受影響 根據內地的《保守國家秘密法》,有7種事項屬國家秘密(見附表) ,除了國策及國防等重要事項外,國民經濟、社會發展及科學技術等範疇的「秘密事項」,都是國家秘密,但法例沒有具體說明,什麼才是「秘密事項」?
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,以往內地所指的國家機密,大多涉及政治,但隨內地經濟逐步開放,以及不少重要企業外出投資,商業秘密亦直接牽繫國家利益和金融安全,是以日益受到中央重視。他相信中央亦是基於這個理念,而要求境外上市公司小心處理國家秘密資料。
王友金認為,企業要釐定本身向外披露的資料是否國家秘密,確會遇上難度,因為國家秘密的定義相當廣泛,基本上,所有未經中央正式向外公布的資料,都可視作國家秘密。
專家:「秘密」難定義 有熟知上市要求的人士認為,定義何謂國家秘密確有難度,例如某企業產能大跌,可能與內地勞資糾紛有關,某煤礦公司盈利忽然下滑,又可能是因為內地煤礦出現嚴重事故等,要是相關問題內地官方沒有正式對外公布,上市公司向投資者解釋盈利轉變時,又是否可以披露實情?如實披露又是否等同泄露國家秘密。
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,內地要求在外上市企業嚴防泄露國家秘密,確會影響市場透明度,但他認為所有在港上市的公司,不論是H股或紅籌,有責任根據本港的監管要求,向市場提供重要信息,不能以保障國家秘密為由,而迴避履行其披露責任。 (明報記者姜靜嫻報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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