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

寶安、龍崗兩區納入 "深圳經濟特區" 範圍

明報 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17:00

國務院近日同意將深圳 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,將寶安、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,外擴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
這意味中國最早設立的經濟特區從原有的396平方公里擴大1953平方公里。根據國務院的批准,特區範圍擴大後,現有的特區管理線暫時保留,不再新設。

國務院《關於擴大深圳經濟特區範圍的批覆》指出,為進一步提高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和科學發展能力,紮實推進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,盡快解決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、特區發展空間局限和「一市兩法」等問題,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深圳全市,將寶安、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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